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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落 空 间 的 礼 仪 标 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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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福建两省范围内的村落大多以祠堂为中心构建,而寺庙则散布于村落的四周,每次的游神活动都具有限定或修订村落范围的作用。然而,研究人员最近在徽州发现了另一种乡村格局。在这些徽州村落中,虽然也有土地庙坐落在流向村外的河流岸边(通常称为“水口”),不同之处在于祠堂也坐落在近旁而非村落的中心。这一在徽州地区普遍存在的现象表明,不同于中国的东南地区,此处大量十六世纪礼仪改革之后出现的宗族建基于对神祇的崇拜。 ——以上段落摘自劳格文教授在2011年11月23至24日所召开“村落空间的构建”学术会议上分发的资料。
在晋北的北社乡,韩朝建发现一种在明清时期可以覆盖超过八十个乡村的宗教网络,而李家在建立寺庙和村落防御的项目中则扮演着主导角色。仪式中一个重要部分在于,每年的祈雨游神路线都会沿着该区域内的主要河流进行。然而,李家迟至十六世纪晚期才建立祠堂和编写族谱;相对而言,其建立宗族的时间晚于华南地区。
吴欣针对鲁西地区的苫山乡展开研究。因为临近运河和商贸中心,苫山乡在明清经历了蓬勃发展,但此处却没有出现在其他地区常见的存在于宗族(祖先崇拜)和寺庙(神祇崇拜)之间的冲突。相反,苫山的宗族常常在他们的寺庙里拜祭祖先,以至于一些寺庙逐渐被当做某个特定宗族的“家庙”祖先和神祇在此处真正居住在同一屋檐下。
张小坡在绩溪县竹里乡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依靠科举考试和商业贸易,而是靠宗教仪式发迹的宗族。竹里乡不仅供奉着观音、关帝、王公、土地和文昌帝,而且还是大量供奉有特定神祇的“会”的所在地。具体而言,云麓宫的道士们专为周姓大族主持仪式。这些宗教服务上的分工体现的是徽州的社会等级结构:大族与佃农的对立。
刘劲峰着力研究了宁都县东龙村李氏家族自元末以来的历史。他发现李姓族人在科举考试以及商业贸易方面都表现优异,而且逐步李家将其他姓氏的家族排挤出东龙村,成功使得本村转化为一个单姓村落。
潘艳勤对构成岱族小区宗教空间上的各个面向展开了调查。岱族人群供奉祖先、灶神和鬼魂,并且一年内会举办众多的宗教仪式。广阔的宗教空间不仅使乡民可以走出自己隔绝的村落,甚至可以消弭国家之间的界限。
马木池认为,边境地区最重要的礼仪标志是“亭”,但该处的“亭”比通常意义上的亭子承担了更多的重要职能。“亭”既被当做供奉祖先的祭坛,也是神灵降落在世上的场所,更在抵御外来攻击时用作指挥中枢。游神活动中,“亭”与“庙”两者都被当做是神祇的居所。
粤西南 贺喜相信雷州当地的雷神陈文玉所承担的不仅仅是神明的角色,更被认作是居住在周边的陈姓后人共同的先祖。然而,当地村落中香火最旺盛的并不是供奉陈文玉的寺庙。同时,当地的雷神不仅被拟人化为陈文玉,甚至还被拟物化为“雷首”。 在游神活动中,村民抬着陈文玉所经过的乡村和市镇区域不同于在新年时举行洁净仪式的范围,亦不同于各自村落在内部举行崇拜活动时的范围。这似乎表明神明被用以划分宗族之间、村落之间以及村落联盟之间各自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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